2019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察右中旗招聘鄉村醫生30人公告
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2019年鄉村醫生招聘公告
按照《察右中旗衛健委2019年鄉村醫生招聘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旗鄉村醫生人才實際需求,經察右中旗委政府批準,面向烏蘭察布市范圍內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擬招聘鄉村醫生30名,戶籍為烏蘭察布市范圍內的中專及以上學歷臨床、民族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2.年齡45周歲(含)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一年及以上鄉村醫生從業經歷。
6.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職稱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2.已聘用到察右中旗的鄉村村醫。
3.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察右中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時間從2019年8月9日至8月12日。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13日-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察哈爾右翼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旗衛健委)醫政醫管股。
(三)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學籍檔案、近期免冠照1寸5張,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及由原從業單位出具的鄉村醫生從業一年以上證明材料一并提供(所有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由旗衛健委醫政醫管股負責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提交材料復印件不予退還。
四、考試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方式,按照參加考試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錄滿計劃招聘人數為止。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旗衛健委組織實施。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人數大于招考人數可以開考,如報名人數小于、等于招考人數,由旗衛健委招聘鄉村醫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開考。
1.筆試考試科目
考試內容為:以醫學基礎知識及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基礎知識為主。
2.考試時間:2019年8月25日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察右中旗第二中學,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五、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事業人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擬錄用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由察右中旗醫院負責進行體檢并做出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等由旗衛健委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旗衛健委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招聘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七、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綜合考察后,對考生的成績進行公示,根據招聘職位和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擬聘人員按照要求參加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依次遞補。
(三)對通過體檢的擬聘人員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試用期滿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如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次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鄉村醫生注冊登記手續。本次鄉村醫生聘期為三年(從注冊日期開始計算為正式聘用時間),聘用協議由所在衛生院與招錄人員簽訂,期滿后考評合格并符合當時聘用條件的,優先續聘。聘期內實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四)考生聘用后的待遇按照現行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及旗縣相關政策執行。
八、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旗紀檢委派駐旗衛健委紀檢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九、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我旗鄉村醫生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韓鎖俊(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副組長:張承宗(察右中旗紀檢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組書記)
王建美(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愛衛辦主任)
伊勒特(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施宏宇(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許向東(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基層衛生健康股股長)
高 燕(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股股長)
周思坤(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股干事)
周宇翔(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股干事)
常偉光(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干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施宏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鄉村醫生招聘事宜。
旗衛健委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旗衛健委負責解釋。
咨 詢 電 話 :0474—5902601 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鄉村醫生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13947423536 察右中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