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招聘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30周歲以下;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在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
擬招聘10個崗位,共計13人,詳見附件1《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法定節假日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材料要求:
應聘者填寫《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準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有效證件、個人簡歷,近期小2寸免冠藍底彩照3張,按照各崗位報名方式提供以上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試
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擇優通知應聘者面試。面試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面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屬于編制外招聘,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合格后,對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間月工資2300元(碩士研究生學歷2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資2850元(碩士研究生學歷3350元),正式聘用后按勞動法規定為聘用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五、其他事項
此次招聘崗位已含本委于2019年7月26日在防城港人才網發布的《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相關崗位,已報名人員不需要再重復報名。
六、本簡章由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