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內江隆昌市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70人公告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衛生健康局關于2019年衛生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9號)文件精神,為多渠道多層次廣納優秀人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衛生系統擬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70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考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守法遵紀,品行端正;
2、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第二十九條回避規定;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隆昌市2019年衛生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凡招聘條件中對年齡(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30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31歲的人員)、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考聘報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考聘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隆昌市2019年衛生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neijiang.gov.cn/)首頁便民服務“人事考試”專欄。
(二)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8月28日至 2019年8月 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方式及地點:現場報名。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錦林大廈六樓)
(三)報名所需資料
本人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1、填寫《隆昌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有效的學歷與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為專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注意:此表上有二維碼);
4、報考崗位所需所有資格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5、學習或工作中所獲獎項的證書及有關資料。
6、報考者如系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隆昌市衛生健康局按照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
(五)報名費用: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需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
(六)考核招聘方式
1、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直接考核招聘。面試工作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隆昌市衛生健康局組織,隆昌市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neijiang.gov.cn/)首頁便民服務“人事考試”專欄。
3、面試
(1)面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3)面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某崗位全部面試低于60分,則取消該考聘崗位。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項目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參照《關于印發〈內江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2號)組織實施。根據需要可以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也可以到審計、信訪、網信、銀行等部門了解考察對象的相關情況。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考察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招聘主管機關確定擬補充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補充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隆昌市招聘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審批及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準備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機關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考聘主管機關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隆昌市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
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含試用期)。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服務期限未滿一律不得調動。
九、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聘工作要自覺接受市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 0832-3996070
十、本公告由隆昌市衛生健康局和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考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資格要求等有關事項請咨詢考聘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
隆昌市衛計局政工人事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 0832-3992583
附件1:隆昌市2019年衛生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昌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