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華磐安縣機關部門公開選調17人公告
為加強干部交流,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縣機關部門工作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及名額
縣紀委、宣傳部、改革辦、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審計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醫療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大盤山管理局、人力社保局、總工會、團縣委、民政局、供銷社各1名,文廣旅體局2名。具體選調單位、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本縣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縣管領導干部除外。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選調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擬選調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3.上一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3.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的步驟和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及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8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縣委黨校大教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鄉鎮(街道)由組織委員將本鄉鎮(街道)報名人員材料匯總好后,統一報名。縣機關部門報考人員自行報名。
4.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磐安縣機關部門公開選調報名表》(附件2)2份;
(2)報考職位所需各項證明材料,如學歷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二)資格復審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于8月23日上午到縣委組織部公管科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實際工作能力以及綜合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名額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將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最后一個名額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五)組織考察
面試后,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并將入圍考察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六)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選調單位黨委(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備案。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浙江磐安網站(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11/zdlygk_4888/index.html)上公布,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各選調單位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參與選調考試需經單位黨委(黨組)集體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同意。
(二)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5倍的職位,將按比例核減、取消選調職位。選調職位取消的,報考該職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三)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四)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五)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磐安網站公示公告欄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1907、8466204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負責解釋。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社保局
磐安縣委編辦
2019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