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涪陵區選聘在編在職教師51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
2019-08-16 09:46:15
涪陵區2019年公開選聘區內在編在職教師簡章
為優化全區教師隊伍結構,充分整合區內教育資源,經區委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研究,決定選聘一批區內在編在職教師到城區中小學校任教。
一、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方式進行。
二、選聘計劃
此次共面向區內中小學選聘在編在職教師51人,其中:高中教師崗位4名、初中教師崗位14名、小學教師崗位33名。具體選聘學校及學科崗位詳見《涪陵區2019年公開選聘區內在編在職教師學科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選聘條件和范圍
(一)選聘條件
1. 思想素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 年齡年限:在區內公辦中小學校工作滿5學年(即10學期)及以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 資格條件:(1)學歷要求:高中、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教師資格:具有選聘崗位所需及以上種類的教師資格證;(3)任教經歷:具有報考層次對應學科3年及以上的任教經歷。
(二)選聘范圍
1.按生師比測算教師富余學校的在編在職教師,凡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學校、教管中心同意均可報名。
2.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范圍:
(1)納入本次選聘學校的在編在職教師;江南城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在編在職教師;街道、鄉鎮幼兒園的在編在職教師;按師生比測算缺教師學校的在編在職教師;
(2)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報名地點:涪陵區教委七樓大會議室(涪陵區黎明路36號)。聯系人:鄒老師、周老師。聯系電話:023-72880381、023-72880655。
(三)報名方式:本次選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實行誠信報考制度,不接受委托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層次中的一個學科崗位報名,不同崗位層次之間和同一崗位層次中不同學科崗位之間不得兼報。
(四)所需資料:
1. 報名表原件;
2. 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 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4. 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
5. 誠信報考承諾書原件(本人手寫簽名并加蓋指印);
6. 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所在單位填寫并層層簽字蓋章);
7. 選聘后重新競聘承諾書原件(本人手寫簽名并加蓋指印)。
(五)資格審查: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組織人員對報考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
(六)名單公布:報名結束后1—2個工作日,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及筆試須知在涪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fl.gov.cn/Cn/)“公告公示”欄公布。
五、考試
本次選聘工作由涪陵區教委負責組織實施,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監督指導。
(一)考試時間
2019年8月24日,綜合知識測試:8:30—10:00,專業知識測試:10:30—12:00。
(二)考試地點
具體考試地點見《筆試須知》。
(三)考試方式
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選聘學科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學科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適當放寬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為1:1的考試總成績(折后)需達到60分方能確定為體檢人員。
(四)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各100分。具體內容為:
1. 綜合知識測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等。
2. 專業知識測試:選聘學科所需的專業知識。
(五)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4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60%。各類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兩位小數。筆試后1日內,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在區人力社保局一號樓和區教委公示欄公布。
六、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崗位層次、選聘學科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的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則按以下原則確定體檢人員:
(一)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若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相同,則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等次多者優先。
(三)若以上情況均相同,則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加試一次結構化面試,按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
七、體檢
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組織擬選聘人員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9號)和《關于修改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16號)的規定執行。選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若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則按確定體檢人員的方法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
區委教育工委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師德行為、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審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調資格。進入考察及以后環節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進入考察及以后環節放棄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區內選聘考試。
九、公示擬選聘人員名單
考察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在區人力社保局一號樓和區教委辦公樓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
十、選擇選聘學校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選聘的人員,分選聘崗位層次和選聘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擬選聘人員自主選擇選聘學校。若同一崗位層次中同一學科崗位擬選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確定體檢人員的原則確定選擇順序。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
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其他事項
(一)公開選聘的人員調入城區學校后,其在原學校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崗位保留在原單位,從調入次月起在調入學校核定的空缺崗位內參加競聘。
(二)公開選聘的人員調入城區學校后,從調入的次月起與所在學校教職工執行相同的績效工資標準,原執行的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鄉鎮工作補貼等相關補助從調入的次月起停止發放。
(三)公開選聘的人員調入城區學校后,必須在調入學校服務5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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