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焦作溫縣籍在編在崗教師回調4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提升教育發展水平,根據工作需要,參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開展2019年溫縣籍在編在崗教師回調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調教師數量及學科
本次擬回調教師共40名,其中:
高中10名: 語文1英語2物理2化學1生物1歷史2地理1;
初中10名:語文2數學3英語3信息技術2;
小學15名:語文2數學8英語2體育2美術1;
幼兒園5名。
二、報名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教書育人,愛崗敬業。
2.本人為溫縣戶籍或配偶為溫縣戶籍、在縣外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3.在溫縣工作的在編在崗外地戶籍人員可視為溫縣籍人員,其配偶為縣外在編在崗教師、且愿意來溫縣工作的。
4.申請回溫縣工作的教師,必須是通過教師招聘聘用的在編在崗人員,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格次。
5.高中、初中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教師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符合任教學段要求的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曾獲得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優質課一等獎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9.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考核程序
1.報名。請符合報名資格人員于2019年8月19日8:00至8月27日17:00,攜帶以下材料到溫縣教育局人事科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391-6185219,聯系人:鄭老師。
報名需提供材料:①《溫縣籍在編在崗教師回調審核表》(一式2份);②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⑦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⑧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⑨在溫縣工作的在編外地戶籍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1份。
報名時,同一學段若出現某學科報名人數少于擬回調人數,則相應遞減該學科擬回調人數,遞減的名額調整到報名人數比例較高的學科。
2.資格審查。申請回調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屬實、準確、完整、有效。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3.面試。申請回調人員須全部參加面試,面試內容采用溫縣現行中小學幼兒園教材,采取講課(微型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課堂組織能力、教育教學藝術、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15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按所報學科崗位數量,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60分以下的直接淘汰;如某學科只有一名教師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也不得低于60分。
4.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擬回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過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根據面試成績,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核查
由縣教育、編辦、人社等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業務職責內的核實工作。
五、公示
對核查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回調條件的,取消相關人員回調資格。
六、聘用
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若被錄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不辦理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取消聘用資格。
回調教師實行定向安置,高中教師安置在溫縣第一高級中學任教;小學語文、英語學科教師安置在溫縣第四實驗小學任教;小學數學、體育、美術學科教師安置在溫縣第五實驗小學任教;幼兒園教師安置在溫縣城區公辦幼兒園任教;初中教師安置在溫縣農村缺編初中學校任教。
七、其它
1.在回調期間,報名人員應時刻關注在溫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回調公告信息,凡不能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等,或在回調要求的時限內不能辦理相關回調手續的,按放棄錄用資格處理。在回調期間應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無法聯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承擔。
2.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回調工作全程監督,對違反回調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溫縣教育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