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開封市蘭考縣招聘教師300人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提高我縣教師整體素質,加強師資力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人事部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應聘崗位,擇優聘用優秀人才充實到我縣中小學教師崗位,提高我縣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300名,其中:高中教師49名,初中教師94名,小學教師147名,特殊教育教師10名。具體崗位見《蘭考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高中教師及初中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應聘高中教師崗位,無戶籍限制,但需具有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應聘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蘭考縣戶籍(以公安戶口本為準,下同),同時需具有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應聘小學教師崗位:(1)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2)未曾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學的且入學時為蘭考縣戶籍的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報考專項崗位的應聘者,必須是2011年以前參加蘭考縣“三支一扶”的人員,并在蘭考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
應聘小學教師崗位,必須是蘭考縣戶籍。應聘小學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崗位,需具有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和相應專業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其他崗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三)特殊教育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30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師范類特殊教育專業學歷,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幼兒教育專業學歷。
應聘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無戶籍限制,但需具有幼兒教師或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5.蘭考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
6.蘭考縣范圍內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7.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就業網(www.lkjy.gov.cn)、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lankaojiuye)、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
蘭考縣教育體育局一樓招生服務大廳(振興路與蘭陽北路西南角)。
3.報名應提供資料
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交《蘭考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2,可從蘭考就業網下載)、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第一頁及本人頁(報考不限戶籍崗位不需要攜帶)、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經工作人員初審驗證后,現場采集人像信息,并繳納考務費90元。
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更改其他崗位。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聘者,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經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場審驗,可免予交納考務費。
4.加分的申請和認定
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應聘者為退役大學生士兵的,筆試成績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應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和畢業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于報名當日提交加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經審核后,對擬享受加分政策人員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享受加分政策;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在5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必須保證其應聘資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四)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持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應聘者參加考試必須持有效期的身份證、準考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筆試、面試通知中未指定的其他任何考試違禁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教育教學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3科。筆試原始成績滿分為15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加分
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網、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布。
2.確定面試對象和進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達不到90分(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學科及專項崗位的成績達不到60分)的應聘者不得進入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各崗位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人的,按1人計算),按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因應聘者被取消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遞補后,面試仍有缺額的,按照各崗位缺額人數,從與該崗位同類別同專業的其他崗位未被確定進入面試且同意調劑的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同類別同專業有多個崗位需要調劑的,由符合調劑的人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調劑崗位。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內容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因個別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致使該崗位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蘭考就業網、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布。
(六)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按各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遞補后,體檢仍有缺額的,按照各崗位缺額人數,從與該崗位同類別同專業的其他崗位未被確定列為體檢對象且同意調劑的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同類別同專業有多個崗位需要調劑的,由符合調劑的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調劑崗位。通過以上遞補和調劑仍有缺額的,可不受戶籍限制根據工作實際從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列為體檢對象且同意調劑的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支付。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者,免予交納體檢費。
體檢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應聘者自動放棄考察資格、不按規定參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額的,按照體檢環節的遞補和調劑程序予以補充,補充人員另行按程序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及待遇
高中教師崗位和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被聘用人員,嚴格按照其應聘崗位和專業進行分配,不得調崗。
各鄉鎮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崗位的被聘用人員,分配前由縣教體局按聘用崗位擬定具體的分配崗位。各鄉鎮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崗位的被聘用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先后選擇應聘崗位所對應的各分配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由筆試成績高的先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抽簽確定先后順序。分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調崗。
被聘用人員納入全供事業編制管理,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應聘后在蘭考的服務期不能低于3年,3年內不準調動,相關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被聘用人員管理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五、紀律要求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資料、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中以及錄用上崗后,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應聘者提供虛假證件資料、弄虛作假的,5年內不得參加蘭考縣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
(三)應聘者在招聘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嚴重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蘭考縣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
(四)應聘者被聘用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上崗或者上崗后無正當理由擅自離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蘭考縣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
(五)應聘者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六)對應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七)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無關,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責任,也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考試體檢通知、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就業網、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布、公示,請應聘者及時登陸查詢。
(三)本次公開招聘由蘭考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蘭考縣教育體育局。
(工作日)咨詢電話:0371-26985489,26985831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電話:0371-26992781蘭考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報名咨詢請撥打咨詢電話,不要撥打監督電話,投訴舉報請撥打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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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考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