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西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20人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將本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居住證等證件制發及公安廳機關保密文印工作。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出入境證件制作、對與電子出入境證件相關的信息系統進行維護管理,同時承擔與制證管理工作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是相當于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協助承擔全區公安機關網絡安全保衛和管理有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四)廣西公安計算機通訊技術研究所
廣西公安計算機通訊技術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自治區公安廳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云計算、大數據等前沿科學技術與公安實戰相結合的課題研究、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承擔公安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技術論證、效益評估和開展公安信息化整體規劃咨詢、系統集成、資源整合、運行維保等支撐服務工作;承擔跨警種跨部門的全警綜合性信息化項目建設和其他專項工作。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禁毒情報技術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禁毒情報技術中心是2015年9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的、由自治區公安廳管理的相當于正處級全額撥款、列為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自治區公安廳禁毒管理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互聯網信息安全中心、廣西公安計算機通訊技術研究所、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禁毒情報技術中心5個所屬事業單位,設置10個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共20名。各用人單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其他報考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齡、工作經歷及年限等要求的,時間計算到報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學習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免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查處的;
5.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需回避的;
9.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發布地址
(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在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www.gazx.gov.cn)發布。
(二)本次公開招聘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開考比例調整、成績公布、進入各招聘環節名單等事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www.gazx.gov.cn)發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可在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8日18:00之間,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2019年度廳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網上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及準考證打印
1.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于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9日18: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網上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尚未確認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根據審查意見對個人信息進行修改完善或改報其他崗位。
2.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期間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公開招聘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擬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又確實需要招聘人員的,必須經自治區公安廳核準后方能開考。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該崗位的人員。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和本人準考證參加,兩證缺一不可。
2.筆試方式、內容和分值占比: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進行,主要針對招聘崗位的特點,測試應聘者對崗位必需的綜合知識和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考試總成績比重50%。
3.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筆試在南寧市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2.面試方式、內容和分值占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崗位認知程度等。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考試總成績比重50%。
3.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將于面試實施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發布,明確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面試。
4.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將組織開展面試資格復審工作。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由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及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面試資格復審原則上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面試公告中發布。
5.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自治區公安廳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均未達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6.面試成績發布:每個考場面試結束后,即時宣布該考場考生面試成績,考生確認本人面試成績并簽名。面試成績及相應崗位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公布。
(五)考核
根據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人數1:1確定考核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核人員)。考核內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職位匹配度等方面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況。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不真實,以及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對考核不合格的,應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考核對象。考核對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的,則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六)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按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參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招聘單位將對替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替補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自治區公安廳審核后,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政務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考職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學位、專業、總成績、崗位排名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計劃的職位,將在公示中注明。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擬聘用人員情況自治區編辦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復,按規定辦理入編和聘用的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程序進行崗位認定,根據審核認定后的崗位類別等級兌現相關待遇,并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制度。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審批,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為:0771-2892640(公安廳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
招聘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何斌,0771-2892828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