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司法廳招聘行政復議、仲裁輔助工作人員7人公告
招聘行政復議、仲裁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行政復議、仲裁輔助、立法輔助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制)7名。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無違法犯罪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4.三十五周歲以下(1983年8月 2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取得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者有法律工作經歷者優先聘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公務員考試或者招聘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錄紀律并在禁考期限內的;
6.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法:網上報名。考生可直接登錄內蒙古司法廳網站(網址http://sft.nmg.gov.cn )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特別提醒:8月23日17點后新增報名無效)
2.報考者須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經核對無誤后掃描《報名登記表》發送至郵箱fyyscnmg@126.com(特別提醒:要反復核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上傳后將不得再次修改報名)。登記表上要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上傳照片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有工作經歷的,要填寫到報名開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者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
5. 報名、考試不收費。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于2019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12:00結束。
2.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報名人員可以在2019年8月26日17:00點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情況。
(三)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考生法治政府建設、法律法學知識等內容。筆試用漢語作答,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暫行于2019年8月31日上午9:00,時長90分鐘。地點待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網站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考生憑初審通過的《報名登記表》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3.筆試后,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數與聘用人數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并列超出3:1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資格復審及面試書通知書》,并持《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提供信息不真實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按照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五)面試
面試時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考生應使用漢語言作答。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筆試和面試以及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照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選進入體檢范圍。
2.體檢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
3.體檢不合格者,或者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不真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體檢費用自理。
三、公示
根據總成績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
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
四、聘用
根據考試結果及崗位需求確定擬聘人選,協商簽訂勞動
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或者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真實、條件不符合、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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