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通州區興仁鎮招聘城管協管員4人公告
興仁鎮招聘城管協管員公告
為提升鎮區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我鎮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興仁鎮城管協管員
(二)招聘數量:4名
(三)職位要求:
1.具興仁鎮及周邊鄉鎮戶籍或者長期居住在興仁。
2.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或相當學歷。
3.政治思想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和違紀記錄。
4.熱愛鄉鎮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辦事公道,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安排。
5.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有相關工作經歷和軍隊退伍戰士優先。
6.身體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6日-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在興仁鎮政府102室,聯系電話:86619035。
3.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好,在相片欄粘貼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資格審查通過的方可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等。筆試成績占總分30%。
(三)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核應試人員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占總分70%。
(四)考察
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用工性質和待遇
1.擬聘用的人員,進行公示后參照通辦發〔2009〕40號文件實行勞務派遣。擬聘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由興仁鎮城管中隊統一管理。
2.待遇: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按照興仁鎮現行城管協管員工資標準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仁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興仁鎮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