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昌吉州事業單位招聘459人簡章
來源:昌吉黨建網
2019-08-22 1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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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已發布,本次共招錄459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筆試時間為2019年9月21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
2019年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自治區紀檢委、組織部、人社廳、監察廳《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自治區編委辦、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2017〕10號)和自治區編委辦、人社廳《關于申報2019年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通知》(新人社明電〔2019〕21號)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2019年昌吉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9名,其中州直159名,縣(市)300名。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學歷、年齡、專業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應、歷屆畢業生(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2.新疆普通院校內地生源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
3.在昌吉州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限須滿8個月以上) 、“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限須滿16個月以上);
4.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5.昌吉州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區統一選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的配偶;
7.駐招聘單位所在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已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人事關系(聘用關系)的;
3.單位同意報考的,但在編在冊的公務員服務期限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
4.已納入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養計劃、天池計劃,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單位不同意終止服務協議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一般在45周歲及以下(如:招聘職位要求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6.考生應具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學歷應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全日制畢業生分別等同中專、全日制高職(大專)、全日制本科學歷;
報考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1);
新疆普通院校內地生源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昌吉州服務期滿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招聘職位時不受戶籍限制;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昌吉州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自治區統一選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的配偶,駐招聘單位所在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可視同關系人工作所在地戶籍。
涉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戶籍、服務期限等條件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21日。
二、招聘時間安排
(一)發布簡章:2019年8月21日
(二)網上報名、現場繳費:
1.網上報名: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北京時間,下同)
2.下載打印報名表、現場繳費:2019年8月23日10:00- 9月2日18:30
3.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
(三)筆試:2019年9月21日
(四)筆試成績公布:2019年9月27日10:00
(五)資格審查、體能測試: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
(六)面試: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
(七)總成績公布:2019年10月26日
(八)體檢:2019年10月29日-11月1日
(九)考察:2019年11月1日-11月6日
(十)公示: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
(十一)聘用:2019年11月18日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通過昌吉州黨建網、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發布變更公告。網站查詢方式:昌吉州黨建網(http://www.xjcjdj.cn/)-公示公告;昌吉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j.gov.cn)-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2019年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簡章
2019年8月21日,通過昌吉州黨建網、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發布招聘簡章。
(二)網上報名、現場繳費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2日10:00-9月1日18:30;
2.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222.80.229.66:9999) 報名。報考人員可自主就近選擇筆試地點,并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本簡章及具體招聘職位條件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后續的招聘環節中,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并經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報名信息經系統審核通過后不能修改。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身份證只能進行一次有效報名。參加筆試、面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須與報名時相一致;
凡報考職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須自行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詳見附件2),選擇與自身所學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因填報信息虛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繳費時間:2019年8月23日10:00-9月2日18:3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5.繳費方式:現場繳費。報名24小時后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二份),供繳費、資格審查時使用。報考人員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到選擇的筆試地點所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繳納報名、考試費用(各報名繳費點詳細地址見附件6)。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40元。每天繳費截止時間為18:30。州招聘辦次日面向社會發布各職位有效報名人數;
6.打印筆試準考證:2019年9月16日10:00-9月20日20:00,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9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每科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平均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采取國家通用文字命題、答題、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報考鄉、鎮(不含街道、社區)招聘職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5)退役士兵報考公安機關基層事業單位職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網上報名系統依據考生上傳的信息,直接在筆試成績中加分。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筆試成績加分后總分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在資格審查中,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職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網上報名時未填寫相關信息等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筆試成績公布
2019年9月27日10:00,通過昌吉州人民政府網、“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統一公布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
(五)資格審查、體能測試
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地點在州勞動保障大廈(州公共就業服務局一樓服務大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服務大廳,市內乘1路、55路公交車在州勞動保障大廈站即到);
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職位與入闈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資格審查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闈。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將根據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筆試違紀和1門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不進入資格審查。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資格審查中涉及到專業條件的,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詳見附件2)審核;
入闈人員資格審查須提供的資料:《2019年昌吉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詳見附件3)、畢業證、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其中:涉及配偶的須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戶口本,涉及子女的須提供父母戶口本或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以下人員還須提供相應材料: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級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證明或聘用合同(協議書);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供地(州)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或聘用合同(協議書);
3.昌吉州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高層次人才所在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
4.招聘單位所在地現役軍人配偶,須提供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
5.“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烈士證明書或地(州)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6.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畢業生,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或相關學籍證明;
7.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證;
8.自治區統一選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的配偶,須提供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所在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
9.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昌吉州礦山救護大隊和昌吉市公安機關基層事業單位招聘職位且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的標準分別參照《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考核規范(AQ1009-2007)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標準分別咨詢昌吉州礦山救護大隊和昌吉州公安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6)。體能測試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試合格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資格審查。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分別由昌吉州礦山救護大隊和昌吉州公安局負責通知。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和《2019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40元。
(六)面試
面試時間:2019年10月17日-10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要求: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參加面試或未攜帶上述材料、又不能自行證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七)總成績公布
2019年10月26日,通過昌吉黨建網、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 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公布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同時,公布入闈體檢人員名單。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職位與入闈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筆試成績相同時,《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入闈體檢考生于2019年10月27日10:00-10月28日18:30到昌吉市寧邊西路勞動保障大廈(州公共就業服務局一樓服務大廳)領取體檢通知書。
(八)體檢
體檢分批次組織實施,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附件4)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5)。報考州礦山救護大隊職位還須符合《礦山救護規程》中規定的標準,報考公安機關基層事業單位職位還須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具體標準分別咨詢昌吉州礦山救護大隊和昌吉州公安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6)。
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經本人書面申請,由州招聘辦組織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
體檢費、復檢費均由考生承擔,由體檢醫院按照該醫院的收費標準收取。
體檢結果通過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公眾微信服務平臺分批次公布。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九)考察
2019年11月6日前,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從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組織體檢、考察。
(十)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州招聘辦通過昌吉黨建網、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部分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州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實施調劑。如需調劑,屆時將另行發布調劑公告。
(十一)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后,全部(除特殊崗位人員外)選派到基層幫助工作。其中:州直部門(單位)新聘用人員原則上選派到木壘縣幫助工作;各縣市部門(單位)聘用人員原則上選派到所在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幫助工作。幫助工作時間為1年。幫助工作結束后,返回聘用單位工作。幫助工作情況作為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的主要依據。
五、工作監督及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考生須認真研讀簡章,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認真選擇報考職位,提供準確的聯系方式并保持聯系渠道暢通不變。
(三)考生可通過昌吉黨建網、昌吉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開招聘中,對違紀違規工作人員及考生按有關規定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輔導班、不指定考試教材及輔導資料,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本簡章由昌吉州招聘辦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0994-2267855
政策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94-2357530;
監督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94-2333108
附件:
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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