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城口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49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
2019-08-26 10:55:25
城口縣2019年考核招聘應屆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為基層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縣人社局審核,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計劃
本次擬招聘人數49名。招聘對象為:
(一)2019年應屆畢業定向城口縣小學全科教師37名;
(二)2019年應屆畢業定向城口縣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12名。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考人員在2019年8月23日在城口縣教委人事科進行現場報名(地點:城口縣葛城街道土城路56號,聯系人:符老師,023-59223728),提交報考申請。
2.現場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紙打印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3)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4)一寸證件照1張(體檢時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和實習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準備時間為40分鐘,現場講課時間為10分鐘。面試講課內容為小學語文、數學,在考生面試準備開始時現場隨機抽簽確定學科。
(2)面試時間:2019年8月24日上午08:00。
(3)面試地點:城口縣實驗小學南校區(縣委黨校旁)。
(4)面試成績:面試總分值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總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總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教委、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2.實習考核
在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實習工作中被城口縣教育委員會表彰為“優秀實習生”的考生計1分。未評為優秀的不計分。
3.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實習考核
(三)體檢和考察。
考核總成績60分及以上者進入體檢。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核成績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五)選崗、聘用及待遇。
選崗時間初步定在8月下旬,同時將公布聘用單位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以招聘崗位分類,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考核總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如總成績相同,則依次在校學業成績(專業成績、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選崗。單位選定后,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6年以上,服務期間不得向縣外交流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此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六)信息發布。
考試招聘各環節有關事宜將在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ck.cq.gov.cn)進行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口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23-59225936
聯系人:何老師
縣教委聯系電話:023-59223728
聯系人:符老師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