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中心招聘16人簡章
2019年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中心是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等法規政策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人(詳見附件),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勞動、聘用合同(或繳納職工保險)為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日-4日(9:00-16:00),
報名地址:青島市市南區貴州路69號一樓大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按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及報考職位條件所對應的其他證明材料。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3張。
資格審查初審通過者,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并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階段進行,主要測試從事招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知識和技能。根據筆試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進入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比例組織體檢考察(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同一崗位按照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3.招聘工作信息在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政策咨詢電話:0532-82669716
監督電話:0532-8591147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1:2019年青島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預防中心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