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烏拉特后旗招聘輔警60人公告
內蒙古巴彥淖爾烏拉特后旗招聘輔警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60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28日開始至2019年9月3日,筆試時間未公布,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公共基礎相關知識。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更多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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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8月28日-9月3日)
烏拉特后旗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推進平安烏拉特后旗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擬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60名(其中:男性49名,女性11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數。
二、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的原則。
三、政治條件
(一)熱愛祖國;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參加邪教組織,無吸毒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有關要求的人員。
四、報名要求
(一)戶籍限定為烏拉特后旗籍(戶籍認定截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當日);因外出上學將戶口遷出本旗的畢業生,帶父母親戶口本和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1年8月28日期間出生),復員退伍軍人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8日至2001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三)學歷為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復員退伍軍人需為高中及以上學歷;
(五)在烏拉特后旗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并取得相應證書者不受戶籍限制。
五、考錄程序
招聘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填寫《烏拉特后旗政府購買崗位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從烏拉特后旗政府網下載填寫并打印),提供學籍檔案(退役士兵檔案)、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下載并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近期1寸藍色正面免冠照片4張,在烏拉特后旗公安局志愿鍛煉服務的考生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2.報名時間:從2019年8月28日開始至2019年9月3日結束,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不休息)。
3.報名地點:烏拉特后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6室
4.咨詢電話:0478-4666642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體能測試成績×40%(考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公共基礎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對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按相關政策規定加分。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考生可自由選擇任意一種試卷并用同一種語言答題。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體能測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以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優惠政策: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取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企業人才儲備”期滿服務證書者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連續在本旗公安局志愿鍛煉服務的考生,每滿1年在筆試成績上加0.5分,此項加分3分封頂;復員退伍軍人、警察院校畢業生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以上加分項總分5分封頂。
(三)政審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政審和體檢環節人選。政審工作由烏拉特后旗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應當在旗縣級以上公立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公示與錄用
對擬錄用人員在烏拉特后旗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如出現舉報情況,經核實不符合聘用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五)其他
1.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報名考試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2.因資格審查或體檢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出現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3.按照招聘名額,如最后一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體能測試確定招聘人選。
六、管理辦法和待遇
政府購買崗位人員的合同簽訂、薪酬標準等管理參照《烏拉特后旗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府購買崗位實施細則》(烏政辦發[2012]48號)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崗位由烏拉特后旗公安局統一分配。
七、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有關信息以烏拉特后旗官方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
八、本公告由烏拉特后旗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