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招聘法律顧問公告
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進程,按照《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意見》的有關要求,我局擬按照公開、公正、擇優遴選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一)為市交通運輸局的重大行政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并就決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見或進行論證;
(二)對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章程、擬簽訂的合同、協議和其他專項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三)為市交通運輸局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意見,確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
(四)受市交通運輸局委托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調解或仲裁案件;
(五)受委托對涉法事件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并協助處理涉法信訪事件;
(六)承擔相應的法律援助任務;
(七)不定期對領導干部、執法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八)協助處理市交通運輸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務。
二、法律顧問工作方式及費用
為更好地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受聘律所在常規法律顧問之外需安排一名常駐值班律師,值班律師每周至少在我局值班3天。
法律顧問與常駐律師費用合計不超過10萬元/年。同時對較大標的的合同、招標公告、政府采購公告另付審查費,10-100萬的審查費用每件300元,標的100萬以上的審查費用每件500元(需出具經律所蓋章和顧問律師簽字的書面審查意見)。標的100萬以上訴訟、仲裁等按不高于最低收費標準的50%協商確定。
三、法律顧問受聘條件
(一)法律顧問受聘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擁護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原則上為黨員;
2.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還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3.從事專職律師8年以上;有不少于3年的政府機關常年法律顧問經驗;熟悉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民商法等;熟悉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實際處理過一定數量的與交通運輸有關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
4.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二)值班律師條件:
1.全日制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律師執業資格;
2. 良好溝通技能;
3. 具有一年或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法律顧問執業單位的條件:
經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少于10名專職執業律師,其中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不少于5名;注冊地址在連云港市城區。
四、聘請程序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申請、評審、公示、聘用等程序實施。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材料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值班律師的基本情況;
(5)為我局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應聘材料的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個人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業務專長、主要訴訟和非訴訟案例;
(3)為我局提供法律顧問的服務工作細則。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應于2019年9月10日前送或寄至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法規處。
(三)評審
我局將組織評審專家組,由評審組專家對參加遴選的律所基本情況,律所推薦律師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等以及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
(四)公示
初選人員名單將通過市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五)聘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我局將確與單位簽訂聘任合同,明確服務我局法律顧問及值班律師的主要職責。
聯系地址:連云港市海連東路15號市交通運輸局502室,郵政編碼:222006。
聯系人:張娜,聯系電話:0518-85817262 15062967645
連云港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