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溫州甌海區(qū)瞿溪街道辦事處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
崗位包括新居民協管員、綜合執(zhí)法協管員、文書等,服從街道統一調度安排。
二、崗位要求
1、身體健康,40周歲以下,溫州地區(qū)戶口,招聘人數若干名,擇優(yōu)錄取,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記錄;
3、退伍軍人、大專以上學歷優(yōu)先,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學歷、年齡和戶籍等條件。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9日至9月6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報名地址:甌海區(qū)瞿溪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1111辦公室(瞿溪街道會昌路218號);
3、報名需提供資料: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4、經資格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電話通知考試;
5、報名咨詢電話:0577-56678127。
四、考試、錄用
1、考試形式:筆試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能力素質,了解崗位匹配度。應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體檢和政審。面試結束后,通過者電話通知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政審(包括法院失信審查)。
3、聘用:經考察合格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4、其他規(guī)定:已與市內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yè)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與錄用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若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酬待遇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僅發(fā)基本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薪酬待遇按《瞿溪街道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文件執(zhí)行。
招聘簡章未盡事宜,由瞿溪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7-56678127。
甌海區(qū)人民政府瞿溪街道辦事處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