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陽市部分企業引進青年人才654人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動衡陽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名副其實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最美地級市,根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衡陽市青年人才集中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衡人才辦通〔2018〕2號),經衡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23個企業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和數量
162個崗位計劃引進654人,具體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衡陽市部分企業2019年青年人才需求目錄》。
二、引進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
3.符合引進職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4.身體健康。
(二)年齡要求
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列為引進對象
1. 已在衡陽市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含駐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正式工作的或辭職、辭退未滿兩年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6.其他不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的。
(四)注意事項
1.引進對象工作經歷時間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2.全日制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3.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三、引進程序
(一)受理報名。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向用人單位報名,并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0屆畢業生所在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衡陽市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資料。
(二)組織引進。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引進。
(三)發放待遇。引進對象到崗并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落戶手續后,由用人單位向人才服務窗口申報補貼待遇,財政部門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和購房補貼。
四、引進待遇
根據《衡陽市青年人才集中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衡人才辦通〔2018〕2號)、《衡陽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衡人才辦通〔2018〕5號)規定,引進對象除享受用人單位的薪酬、福利等待遇外,還享受下列補貼待遇:
(一)生活補貼。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800元、教育部“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享受期均為3年。
(二)購房補貼。教育部“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一次性補貼5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次性補貼7萬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補貼10萬元。
五、紀律要求
用人單位必須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把關,規范操作。報名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交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引進工作。對在人才引進過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衡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34—8866613,8969112,8969113中共衡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中共衡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