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十堰房縣鄉鎮事業單位考聘公告
根據《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管理辦法》、《2016年湖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公告》要求及《關于做好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號)、《十堰市大學生村官公開考核聘用實施辦法》(十人社發﹝2018﹞78號)等文件精神,房縣擬面向縣內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房縣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4名(窯淮鎮、中壩鄉、化龍堰鎮、尹吉甫鎮各1名)。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6年以前選聘大學生村官,需在任職滿2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2016年選聘大學生村官,需在村任職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以上。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職務以選舉結果文件或任職文件為準。
(二)招聘資格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辦法、步驟和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房縣縣委組織部組織科。
3、報名要求:(1)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張。(2)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十堰市房縣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并經所在鄉鎮黨委審核蓋章后,到指定地點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步進行,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及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由房縣縣委組織部和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并對應聘人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考察人選,征求縣紀委、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單位意見。
五、體檢
1、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房縣縣委組織部和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具備體檢資格和條件的醫院中指定。
3、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通過房縣新聞網、房縣黨建網、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群眾反映和舉報確有影響招聘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因本人自愿提出放棄聘用的或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十堰市房縣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房縣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房縣新聞網、房縣黨建網、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719-3241648(縣委組織部組織科) 0719-3223722(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股)
舉報電話:0719-3224190(縣紀委監察委)
中共房縣縣委組織部 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