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招錄警務輔助人員4人簡章
揚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揚州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錄4名警務輔助人員,從事法制輔助工作,具體如下:
一、招錄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螆远ǎ沸辛己?,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具備計算機應用基本知識,能熟練使用office等計算機辦公軟件,有較強的語言文字歸納總結、圖表匯總分析等能力;
?。ㄈ┥眢w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矯正視力4.7以上,無明顯缺陷,無紋身;
?。ㄋ模P州市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5日以后出生),在揚州市區有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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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錄崗位性質及待遇
1、招錄崗位為法制支隊警務輔助人員,只對警務活動起輔助服務作用。
2、工作地點在揚州城區,每周工作不超過6天(節假日輪流值班),每天工作8小時。
3、待遇: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實發工資約2200元/月。
三、招錄基本程序
(一)報名。報名工作自9月6日至9月13日,符合條件者填寫《應聘人員報名表》(附后),連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電子版發送至至電子郵箱:yzgafzc@163.com。聯系人:姚警官,潘警官。聯系號碼:0514-87031713。
(二)資格復審及考試。報名截止后,進行資格審核,并電話通知符合條件人員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和考試。
1、法律知識測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察應聘人員基本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
2、計算機操作。通過基本的辦公軟件操作使用和文字錄入編輯等,考察應聘人員的計算機使用技能。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同時目測形象、視力等。
?。ㄈw檢和政審。對考試成績排名靠前人員,集中組織體檢和政審。體檢、政審不合格的,空缺名額自然遞補。
(四)錄用。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經試用合格后辦理勞動用工手續,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