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平頂山魯山縣公安局招聘交通協管員50人公告
2019年河南平頂山魯山縣公安局招聘交通協管員5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交通秩序,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經縣政府批準,魯山縣保安公司委托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公司面向社會為魯山縣公安局公開招聘交通協管人員50名,限男性。招聘工作完成后,錄用人員由魯山縣公安局管理使用。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公開招錄,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熱愛此項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分配;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同時具有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5、年齡:18--30周歲(2001年9月30日--198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者優先,退伍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
7、身高170CM以上;
8、本人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沒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沒有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記錄;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沒有被判處刑罰的;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沒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考察政審且政審合格;
9、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5、凡在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辭職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簡化程序,具體為: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考察等環節。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后進入筆試,根據筆試成績1:1.5進入面試,1:1進入體檢,體檢合格后按崗位分配。
(一)發布公告:
(1)魯山縣廣播電視臺;
(2)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微信號:pdszyrl);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發布公告時間: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2日。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魯山辦事處(老城大街縣政府對面老就業局一樓)
2、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下列相關材料,有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頁+本人頁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
(5)學信網學歷認證1份。
3、報名咨詢電話:0375-5051688 0375-5051788
16637551063
(二)資格審查:
魯山縣公安局政治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時間:
根據報名情況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按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的程序和通用標準、特殊標準進行。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有效成績,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結合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最終招聘50人。
五、人員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最終錄用人員月基本工資不低于1800元(含個人社保金繳納部分),并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統一配發制式服裝,所需費用由縣財政承擔。
六、錄用后的用工方式: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及政審合格后,予以錄用,此次招聘的交通協管員與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魯山縣公安局統一管理使用。
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
魯山縣保安服務公司
平頂山市中業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