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0人公告
來源:福州市公安局
2019-09-10 14:55:04
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第十三期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十三期警務輔助人員共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第11崗位:交通勤務輔警20名,限男性;
第21崗位:監管場所看護輔警50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職責
1.交通勤務輔警參與交通勤務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交通秩序協管、交通事故協助處理、信息錄入、后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
2. 監管場所看護輔警參與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監控、看護違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需輪值夜班,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根據人員學歷和崗位層級的不同,全年工資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間不等(含季度、年度績效獎金及各類津補貼),另依法依規為其繳交單位及個人“五險一金”。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
工資標準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執行,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發放試用期考核績效獎金。監管場所看護輔警執行特殊看護任務工作期間,提供食宿,并另行享受執勤補貼和伙食補助。
輔警配發統一制式服裝,離職時須上交配發的警用裝備。入職不滿一年,因個人原因辭職的,個人需支付實際發生的制服費。
五、招聘程序
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公示后,簽訂勞動合同。各環節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公告通知為準。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再更改。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
報考第11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特勤大隊(晉安區前橫路30號,聯系電話87027951);咨詢電話0591-87027951(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21崗位:福州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室(鼓樓區津門路11號,市公安局大門口旁);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七、報名方式
報名時,請考生本人現場報名,并攜帶下列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供資格審核:
(1)二代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3)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各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上網查詢并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選擇在線打印)。注冊備案表上需生成在線驗證碼(網頁截圖打印無效)。個人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效。
(4)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資格證書、駕駛證等各類技能證書;
(6)民警配偶及子女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在職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士兵報名的,應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7)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張;
(8)填寫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表格須用A4紙單面打印,填寫內容須電腦打印,“報名人簽名”欄目由報名人員親筆簽名。考生應下載本期公告中的報名登記表前往報名。
八、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考生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報名初審環節結束后,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若發現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公告通知為準。
(3)準考證作為參加各環節考試的重要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不再補辦。
(4)考生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等環節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提出放棄的等情況,兩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5)考生提交的各項材料,由用人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6)福州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www.fzga.gov.cn/)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通訊暢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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