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市中醫醫院人才智力引進8人公告
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9-09-11 08:57:15
2019年普洱市中醫醫院人才智力引進公告
為加強普洱市中醫醫院衛生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普洱市人才智力引進實施辦法》(普辦通〔2013〕32號)、《普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普洱市人才智力引進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普黨人才〔2017〕3號)等規定及《普洱市2019年引進人才公告》,普洱市中醫醫院2019年計劃人才智力引進碩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8名,為順利完成人才智力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智力引進原則
人才智力引進工作遵循自愿報名、德才兼備、學用一致,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報名截止時間
根據《普洱市2019年引進人才公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
(一)資格審核
參加考試的考生請于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持身份證及報名材料,如: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崗位需求的其他資格證等原件,到普洱市中醫醫院人事科進行審核。
(二)招聘方式:采取專業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
(三)考試內容
所招聘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對所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相關知識的解決能力,同時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語言表達和自我認知能力。
(四)考試時間、地點
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開始。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原件到普洱市中醫醫院五樓會議室(普洱市思茅區茶城大道13號)參加考試,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遲到15分鐘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成績計算及最低分數線
1.成績采取100分計算,由評委現場打分,考試結束后當天公布。
2.考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醫院為普洱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體檢和復檢的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核
考核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考核不予通過。
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1.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www.pe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3.因考生放棄聘用的,按照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聯系電話
普洱市衛生健康委0879-2149862
普洱市中醫醫院0879-2150781
(二)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
(三)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五、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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