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海門市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3人公告
海門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海門市人民法院現因工作需要,經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至2001年9月期間出生);
(四)大專及以上學歷(非應屆畢業生);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上級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
詳見《海門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 2019年9月16日-9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海門市人民法院(海門市嘉陵江路999號,市法院政治部317辦公室),聯系電話:0513-80781170。
4.應聘者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海門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③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海門市人民法院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情況及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在海門市人民法院網站(http://fy.haimen.gov.cn,公告欄,下同)公告。
6.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身份證,于2019年9月26日14:00-17:00到市法院政治部317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個人自理。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由海門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1.考試對象: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并領取準考證人員。
2.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試成績: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線,考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在考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名單在海門市人民法院網站公告
體檢由海門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工作由海門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門市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考核成績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試試成績同分的,進行加試,取加試分數高者):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續辦結后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海門市人民法院組織綜合考評。試用期綜合考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人員性質及待遇
招聘的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資待遇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十、本《公告》由海門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0781170 (海門市人民法院)
監督電話:0513-80781121(中共海門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門市監察委員會派駐市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
海門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