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徐州新沂市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7人公告
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從大學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的工作需要,決定面向我市省聘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新沂市2016年及以前省聘在崗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報考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法律、法規規定的及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1、招聘公告發布網址:徐州黨建網(http://www.xzdj.cn/)、新沂市智慧黨建網(http://www.ixydj.cn/)
2、報名時間:2019年9月21日至 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報名地點: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新沂市市委綜合樓三樓322房間)。
4、現場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學信網上打印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者可通過新沂市智慧黨建網下載打印);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須與《報名表》所貼照片一致,背面寫清現工作單位、姓名)。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指定的地點提交相關材料,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報考者須對本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徐州黨建網、新沂市智慧黨建網進行公布。
6、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由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成績在新沂市智慧黨建網上公布。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每項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新沂市智慧黨建網公布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再并列者,另行組織加試)。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聯系,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應在市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
在體檢、考察(政審)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職位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
五、公示
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新沂市智慧黨建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再進行遞補。
六、選崗及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組織擬聘用人員選崗,同一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再并列者,另行組織加試)。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選崗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填寫《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審批表》(一式二份)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報考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選崗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516-88923326(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招聘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516-88923333(市紀委信訪室)
附件1.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新沂市2019年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新沂市委組織部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