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69人簡章
2019年內蒙古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69人,(項目人員”和“蒙漢兼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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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9〕61號)精神,經自治區黨委編辦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度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9人。其中部分崗位招聘“蒙漢兼通”和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詳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這三類人員為“項目人員”)。
(1)“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2)“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3)“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5)“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的畢業生。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刻苦鉆研、突出政治表現,好學上進和團隊協作的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體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為準;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限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人員),博士研究生報考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限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人員);具有副高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和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崗位年齡放寬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招聘崗位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9年9月16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9.對于定向招聘的“項目人員”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項目人員”服務期滿、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已列編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10.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列編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一)報名
1.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2. 報名時間:
(1)“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9:00--9月19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24: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 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將改為普通崗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允許其他人員報名。
(2)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8日24: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需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從大專或本科學歷開始填寫)和工作經歷,學習經歷的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工作經歷須完整填寫起止年月和工作單位,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不連貫的,不予審查通過。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資格初審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對審查未通過的,將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成功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4.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報名網站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回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kymtb6601707@163.com),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對于筆試缺考人員,不予退費。
5.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10月22日9:00—10月26日24:00。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4∶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筆試
(一)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每個科目的滿分為150分,兩科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三)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四)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查詢。
(五)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50%+(綜合應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組織安排,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報名網站上另行公告。
(二)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須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三)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四)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各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在區外的內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項目人員”屬于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六)在參加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六、面試與相關要求
面試前5天,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需要攜帶的證件以及有關要求。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通過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放)和身份證(或護照)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凡是在開考前未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一)面試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在標準化考場進行。面試前,應對面試考官進行面試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試工作紀律方面的培訓。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有關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應聘人員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三)面試須設立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其中,非招聘單位考官應不少于二分之一。
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四)應聘“蒙漢兼通”崗位,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為其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五)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人員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因考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加試(加試形式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經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研究確定,可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三)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五)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六)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九、有關要求
(一)在招聘過程中,紀檢監察機構全程參與監督,可邀請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只進行1次。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執行。
十、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1-6628320(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二)考務咨詢電話: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三)監督電話:0471-6628500(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0471-6944911(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