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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17人簡章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2019-09-15 11:34:49

  2019年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7人,(項目人員”和“蒙漢兼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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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9月16日-9月19日 / 9月22日-9月26日)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我校教學、管理等工作要求,急需補充工作人員需要,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的通知》精神(內人社辦發〔2019〕61號)和《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自治區唯一獨立設置的建筑類高等院校,1958年改制為內蒙古建筑學院,1961年恢復中專建制。1979年至1989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原國家教委批準,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學、采暖通風和建筑企業管理4個專業共招收6屆普通本科班、5屆專科班。1994年被國家教育部評為全國六所建筑類重點中專之一。1999年7月,經國家教育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獨立升格為普通高等院校。經過幾代人的艱苦奮斗和實踐探索,學校現已成為自治區建筑類高職名校,是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自治區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單位,全國高職高專土建類行指委市政工程專指委主任委員單位,自治區高職高專教育研究會理事長單位,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會理事長單位。2011年被教育部確定為首批自治區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試點院校。2014年學校開始合作試辦應用型本科專業。2019年6月,學校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優質校。


  學校現有生態和新華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295畝,校舍建筑面積2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4.28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4億元,館藏圖書62.2萬冊,建有1.8萬平方米的實習實訓大樓,功能齊全、設施先進,設有94個實訓室,能夠進行建筑施工、材料、測量、裝飾、采暖、通風、供熱、給排水、機電等專業的校內生產性實訓。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8719人,下設建筑工程學院、建筑與規劃學院(山水綠景生態建設學院)、裝飾與藝術設計學院、工程管理學院、機電與暖通工程學院、市政與路橋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公共課教學部、馬克思主義教學與研究部、軍體教學部、繼續教育學院等11個教學單位。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略,大力加強師資隊伍和優秀教學團隊建設。現有教職工586人,專任教師463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302人,其中已取得和正在攻讀博士學位教師22人;副高級以上職稱198人,其中正高級職稱34人,具備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雙師”素質教師比例逐年攀升。


  建校60余年來,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逐步形成了“五個基地”的辦學定位,即:建筑業現場工程師和建筑類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建筑業技術研發和咨詢服務基地,建設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基地,建筑類職業技能鑒定基地,自治區高職教育教學研究基地。學校秉承“勵學力行,善建筑成”的校訓精神,已累計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了7萬余名畢業生,被譽為自治區“培養建設人才的搖籃”。


  邁入新時代,建院人正按照“主動適應國家發展新形勢,搶抓職教發展新機遇”的理念轉型發展,積極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進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為把學校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優質高等職業院校而努力奮斗。


  二、招聘計劃


  我校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名,其中“蒙漢兼通”崗位2名,“項目人員”崗位3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統稱)。我校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經自治區機構編制部門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并已批復。詳見《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三、招聘對象和應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當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有良好的品行。


  4、學歷學位要求:具體詳見《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及本科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應聘,以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年齡放寬至40歲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即;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在2019年9月16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2019年9月16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2019年9月16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四)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不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一)報名


  1、報名工作委托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24:00。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告。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蒙漢兼通”崗位及“項目人員”崗位沒有達到開考比例轉為普通崗位人員,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8日24:00。


  3、同一次招聘考試,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應聘人員按照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用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否則,后果自負);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和工作單位,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學校可不予審查通過。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初審工作,資格初審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未通過審核的,在報名系統中說明理由。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網上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共計120元(報名費20元、每科5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交費截止后若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規定時間前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kymtb6601707@163.com),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對于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3、《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界定不清楚的,要按教育部門相關規定,由學校公開招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或相關部門專家論證后,再做決定。


  4、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三)筆試開考比例


  1、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招聘高層次人才和學校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開考。具體開考比例見《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和“蒙漢兼通”人員的崗位在規定報名時間截止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


  3、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四)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進行2次。


  五、筆試及成績公布


  (一)參加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的分類筆試,筆試考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每科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50%。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地點、時間以準考證上標明為準,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10月22日9:00—10月26日24:00。


  (四)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


  (五)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六)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在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相關要求(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要求等)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各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公告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面試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方式進行。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


  1、報考專任教師1崗位、專任教師2崗位和專任教師3崗位的應聘人員采用技能測試(快題設計)、介紹方案和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2、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一律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試講時間為15分鐘,回答考官問題5分鐘。試講題目面試前7天前在報名網站和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學院網址:http://www.imaa.edu.cn)上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至少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面試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面試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采取技能測試方式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快題設計)成績×80%+介紹方案(或作品)和答辯成績×20%。


  采取試講方式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試講成績。


  4、應聘“蒙漢兼通”崗位和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時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非本單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考官須具有副處以上職務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承擔。


  6、面試前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面試順序號,由工作人員按照順序依次叫應聘者入場面試,進入面試現場后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得任何方式透漏個人相關信息。


  7、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60%+面試成績×40%


  (三)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和學校網站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學校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學校將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養、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中的有關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經學校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可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校確定。


  九、公示與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前到自治區教育廳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和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辦公室負責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備案表》,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2019年應屆畢業的擬聘用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列編招聘),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5、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期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二)本簡章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1-6604043(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考務咨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471-6609877(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0471-6944911(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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