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麗水遂昌縣紀委選調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方式
選調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職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名額
選調機關工作人員5名,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調名額的,可適當減少選調名額。一年之內,根據工作需要,對同批入圍考察合格人員,可適時擇優調入。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不含試用期內公務員、鄉科級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按照“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參選人員應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較強的綜合協調及文字表達能力。同時,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在鄉鎮工作滿5年,在現部門工作滿3年(指錄用為公務員后工作年限,含試用期。時間截至2019年9月,因機構改革劃轉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4.大學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溝通能力,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5.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本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4.不適宜在紀檢監察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報名時間:9月18日-9月23日。
報名地點:縣紀委干部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聯系人:陳凌勇 聯系號碼:8528178
報名要求:報名者填寫《遂昌縣紀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印章后,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照片2張。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本次選調信息指定發布平臺:遂昌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uichang.gov.cn/)。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選調名額。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占總分數的40%。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水平、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方式和地點另行通知,成績占總分數的60%。
3.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的具體標準和程序,參照招錄公務員的程序和標準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
4.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考察。重點考察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敬業精神、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等,并對照考察對象檔案、相關信息和材料進行復查,對資格復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確定選調對象
縣紀委常委會聽取考察工作情況匯報,綜合考察、崗位需要等情況進行分析,擇優比選,集體研究決定擬選調對象。
(五)調入
擬選調對象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四、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由縣紀委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選調工作有關紀律與監督之規定執行。在公開選調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本次公開選調其他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研究確定。
中共遂昌縣紀委
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