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泰興市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公告
泰興市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泰興市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2、招聘人員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由泰興市富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派遣至泰興市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 政治堅定、品行優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服從領導和工作分配、聽從指揮,工作細致、嚴于律己、嚴守紀律;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30周歲以下(1989年9月20日后出生),具有泰興市戶籍;
4、駕駛證C1或以上且滿三年;
5、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無口吃,無肢體殘疾,無紋身,能適應崗位需要;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雙眼矯正視力0.8以上;
7、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復員退伍軍人、有特長者優先。
不得報考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1、本人及近親屬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記錄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在法院有案件(原告一年內在本院有未結訴訟案件或作為被告的)及作為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資2600元/月、考核獎600元/月,公積金400元/月,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持駕駛證B證或以上者,基本工資增加200元/月。
四、報名
1、本次招聘報名一律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泰興市富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慶西路34號就業中心16號窗口);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9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資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駕駛證,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及考核加分證明材料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時如實填寫《泰興法院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3、報名所需的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須進行網上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4、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
五、考試
1、考試擬于10月中下旬進行,考試地點及具體安排通過泰興人才網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2、考試分為體能測試、駕駛考試、面試。
3、體能測試標準和項目見附件1,根據考核情況確定劃分線,體能測試地點等注意事項詳見體能測試通知書。體能分占60%。
4、駕駛考試為路考。駕考分占20%。
5、駕駛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6、參加面試人員按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考生參加面試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面試分占20%。
7、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體能成績+駕駛考試+面試成績+考核分。
其中,考核分的計算辦法為:中共黨員加2分;服役加2分;在部隊立一次二等功加2分;每獲得一次優秀士兵、士官、三等功獎勵加0.5分;有特長者視提供的證明加分,考核加分不超過2分。考核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檢對象。
體檢標準:除簡章另有規定外,其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1、體檢、政審均合格的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
2、公示期屆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3、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被聘用的人員須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報到,試用期三個月,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間,按泰興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試用期滿并培訓考核合格的,正式與泰興市富強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泰興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的管理。試用和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523-87729596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