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安慶桐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競聘26人公告
為進一步激發經開區干部隊伍活力,建立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經市委同意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實施崗位競聘。成立桐城經開區第二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次公開崗位競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崗職位
本次競聘崗位合計26個。其中:部門正職(三級雇員)崗位4個,部門副職(四級雇員)崗位7個,主管(五級雇員)崗位14個,職員(六級雇員)崗位1個。
二、競聘原則
本次崗位競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競聘程序進行,接受社會監督。
資格條件
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國有企業正式員工均可報名參加,報名需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市屬國有企業競聘人員如被聘任(用),所在單位同意辦理借調手續。競聘招商類駐外招商人員,其績效工資與完成招商項目掛鉤。為保持經開區現有在崗人員的基本穩定,原則上現有在崗人員不參加本輪競聘,確因工作需要調崗人員,需報請經開區黨工委批準。本次競聘人員分配去向為經開區城區和雙新產業園內設部門,實行統一競聘,參加競聘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競聘相同崗位人員錄取后得分高者優先選擇分配去向。
參加競聘三級、四級雇員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申報三級雇員,應具備條件:(1)現任正科或副科職務2年以上(含聘任制)、現任市屬國有企業班子成員。(2)年齡、學歷、專業等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申報四級雇員,應具備條件:(1)現任副科職務(含聘任制)、市屬國有企業二級機構負責人及以上職務,或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計算至2019年8月31 日)。(2)年齡、學歷、專業等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經開區內設機構優化撤并部門副職及以上人員、在第一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未被聘用的經開區副科級及以上人員,在參加本輪三、四級雇員競聘時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參加競聘五級、六級雇員應具備條件:
現任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市屬國有企業普通員工。
競聘五級雇員應參加工作3年以上(計算至2019年8月31 日)。
年齡、學歷、專業等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在第一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未被聘用的經開區一般工作人員及區國有公司正式員工,在參加本輪五、六級雇員競聘時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競聘:
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任職試用期未滿的;行政事業編制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稱職(不合格)的;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競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8日——9 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桐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一樓會議室
報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報名表一式兩份(可通過桐城政府網、先鋒網下載,雙面打印)、個人現實表現(工作實績、黨風廉政情況等,需黨(工)委(黨組)及紀(工)委書記簽字或蓋章)、獲獎情況(單位蓋章)。
(二)資格初審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具體崗位(經開區現有在崗人員,確因工作需要調崗參加競聘的可報兩個具體崗位)。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報名參加競聘者任職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同一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數比例均不低于3:1,報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由經開區第二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人選;對申報同一職位報名人數過多的,由經開區第二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綜合分析比較個人年度測評、任職經歷和履職情況、評先評優及獲獎情況的基礎上,經充分醞釀,同一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數按5:1比例確定參加競職演講人選。
(三)崗位競爭
采取競職演講、民主測評、工作績效及崗位適合度打分方式進行。根據競聘者競職演講分、民主測評分、工作績效及崗位適合度分按25%、25%、50%的比例合成,計算出綜合成績。
競職演講于9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測試人選的綜合素質、實踐能力。
民主測評,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依據上一年度組織人事部門民主測評的結果計分;國有企業人員由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等次到所在單位組織測評。
工作績效及崗位適合度由領導小組依據競聘者的學歷、工作經歷及實績、獲獎情況等予以綜合評分。
(四)考察與確定人選
1.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綜合成績高低,以崗位計劃數1:1確定考察對象,如擬定考察人員未達要求,可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2.組織考察
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全面準確地對考察對象作出評價。
3.擬定人選
經開區第二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聘對象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三級、四級雇員具體崗位職位擬任人選,報市委研究決定。五級、六級雇員由經開區黨工委確定,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公示
對擬聘任(用)人選進行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聘任(用)
1.聘期。此次崗位競聘聘任(用)期限為三年,一年一考核。除因組織安排等原因,三年內不允許調離經開區。
2.正式聘任(用)。新聘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行政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工資由原單位發放,國有企業人員由經開區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經開區黨工委正式辦理聘任手續。
3.聘任(用)人員的待遇。聘任(用)人員一經聘任(用),按所聘崗位等級對應同級別公務員年度總收入的2.5倍核定工資及績效待遇。聘任(用)工作期間實績突出且符合提拔、交流或調任條件的,經開區黨工委積極向市委組織部門推薦使用。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三年聘任(用)期滿不再續聘返回原單位的,不影響其在原單位的提拔、晉升等。
4.解聘。三至六級雇員當年未完成工作目標或任職不合格、不能勝任該崗位的,予以解聘,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部門正職、副職崗位人員由管委會主任發放聘任書并簽訂任期目標責任書。聘任期內,因工作需要,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可對上述各類崗位人員進行調整。主管、職員崗位人員由部門正職聘用。新進入人員原身份“封存管理”,工資由經開區發放。
聯系電話:6566088,6567509
桐城經開區第二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崗位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