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宿遷泗洪縣招聘公辦學校教師88人公告
泗洪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公告
根據泗洪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泗洪縣教育系統公辦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8名編制內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教師資格證、工作經歷等條件。報考人員須在報名開始前已取得相應學歷。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8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和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泗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
報名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報名材料遞交、資格審核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現場進行。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9日9∶00—10月1日16∶00
報名地點:泗洪縣教育局(洪澤湖東大街9號)一樓服務大廳
報名辦法:①應聘人員現場交驗從網上下載并填寫好的《泗洪縣210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同時每份報名表上需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提供畢業證書(同時從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③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在職人員須提供任教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與任教情況證明(附件3)(在一所學校任教時間不夠的,可補充之前任教學校出具的任教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④本人2寸照片2張。上述①—③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審核的、不符合政策規定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審核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報名時收取筆試考務費100元/人。進入筆試的考生名單、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通知。逾期不領取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2.報名與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1)泗洪縣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凡弄虛作假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日12∶00—16∶00。
(4)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考生現場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關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試內容為報考本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考生筆試成績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因各種原因(如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面試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洪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演課。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9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開始后,泗洪縣人社局即開始函調本人人事檔案。
(七)公開選崗和公示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開選崗定崗。公開選崗定崗辦法請見附件2。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在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考生當場一次選定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定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按具體聘用單位)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定崗、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理關系接轉手續,逾期不按要求辦理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進行審批。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內,須服從泗洪縣教育局安排到鄉鎮學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在服務期內參加縣外招聘教師考試被錄用的將追究違約責任,并函告用人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監督電話:
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27-89896819。
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組,0527-80791057。
附件2:泗洪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公開選崗辦法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