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民政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4人公告
紹興市民政局關于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公告
根據《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紹政辦發〔2016〕64號)有關規定,紹興市民政局決定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4名事業編制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計劃
此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共推出4個事業編制崗位。具體的崗位和招聘人數,以及應聘人員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等詳見《紹興市民政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2019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包括境外、國外大學畢業生)。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境外、國外學歷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報名(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報名
1. 網絡報名時間:2019年9月19日——9月27日
(1)符合條件人員填寫《紹興市民政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粘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簽名),專業填寫要完整、準確,隨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相關資料。尚未取得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且須在2019年10月15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人員須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已參加工作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的,請出具現工作的事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所有資料均需原件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郵箱daiyude@126.com,聯系電話:0575-88003029、88003021,發郵件時主題欄須注明“民政局事業單位報名+報考崗位+姓名”。
2.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地點: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B110;下午13:30—16:00,地點:西安交大四大發明廣場。
應聘人員應隨帶資料及相關要求:
(1)《紹興市民政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簽名)。
(2)畢業時間不同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資料不同,具體如下:
①2019年已畢業的碩士研究生請現場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②2019年已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尚未取得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且須在2019年10月15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人員須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3)已參加工作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的,請出具現工作的事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應聘人員自愿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一人報多個崗位的均視作無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現場報名的當場進行資格初審;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由紹興市民政局負責審查。對照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對符合要求通過資格初審的收下相關報名資料;不符合要求的,網絡報名的予以退回,現場報名的當場向應聘人員解釋清楚原因。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核面試
紹興市民政局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須按通知的具體時間、地點,隨帶相應證件證明準時參加。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有效證件、證明的,視作自動放棄考核或考試。
考生須在當日規定時間前到候試室報到,進行面試順序抽簽,考官可以根據答題情況進行追問。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人員未按面試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天現場公布考試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對象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由紹興市民政局負責,時間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紹興市民政局負責,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因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考核或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紹興市民政局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和認證證書的,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通過偽造、涂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擾亂報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串通他人隱瞞事實,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或影響考察結論的;
4.故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體檢過程中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通過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方式進行作弊,影響體檢結論的;
5.招聘結果公布后,為達到個人目的,造謠誹謗,惡意舉報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6.有其它嚴重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
(二)招聘公告在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sx.gov.cn/)、紹興人才網(http://www.sxrc.org.cn) 、紹興市民政局(http://sxmz.sx.gov.cn/)同時公布。政策咨詢電話0575-88003029、0575-88003021。本次招聘由駐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5-88003027。
附件1:《紹興市民政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附件2:《紹興市民政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