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德州寧津縣招聘教師508人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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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進入:報名入口(9月25日-9月27日)
2019年寧津縣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系統人員結構,提高教育系統人員素質,增強教育系統發展活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決定,2019年寧津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業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50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證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中小學教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寧津縣政府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9月25日9:00- 9月27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填報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津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9年寧津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寧津縣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情況表》(參加面試或專業測試時使用),并于2019年10月16日9:00— 10月19日9: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9月26日—9月29日到寧津縣教體局政工股(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廈四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9年寧津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寧津縣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情況表》,否則取消考試資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報到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④二代身份證、⑤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以及3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9年9月25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批準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人員未按面試公告要求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說課和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 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等方面。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面試具體要求和安排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同分者,采取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四、考察選崗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還要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二)選崗
報考合并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選”的方式進行選崗。未按時參加選崗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選崗通知發布后或選崗過程中因放棄資格出現的空缺,采取先進行完選崗程序,再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的方式進行。
(三)體檢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考察、選崗、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體檢及其他資格等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寧津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對合格人員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照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本地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寧津政府網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所有考試相關信息、通知均在“寧津縣政府網” (http://www.sdningjin.gov.cn/)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寧津縣政府網”。
報考咨詢電話:0534-5426812
寧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 津 縣 教 育 和 體 育 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