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林大學招聘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公告
浙江農林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農林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農林大學: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廳級。單位位于杭州市臨安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崗位1人,崗位類別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學、比較教育學、教育經濟與管理等高等教育和教育管理相關專業(方向)背景;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7日后出生);
4.熟悉高等教育,具有較強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研究和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數據分析工具,工作責任心強,善于交流,擁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對高等教育研究及高校規劃工作興趣濃厚。
發表SSCI、A類期刊論文,本科、碩士階段具有高等教育學背景,以及“雙一流”高校畢業生等情形的應聘者,優先考慮。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9年12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24:00,填寫浙江農林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發送至郵箱zhning@zaf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學校根據招聘崗位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在10月10日前以郵件形式予以回復。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招聘單位確定考試相關安排后,學校會以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崗位適合度,從崗位認知、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成績,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考察工作參考高校教師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rsc.zafu.edu.cn/ “人才師資/人才招聘”專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63740121(浙江農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臨安區武肅街666號(郵編311300)
咨詢電話:0571-63732719(浙江農林大學人事處周老師)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