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選調教研員3人公告
來源: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19-09-25 10:47:57
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公告
為充分發揮教育科研對教育改革的推進作用,切實加強教研員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服務教學”的質量和層次,更好地為學校和教師的發展服務,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教研員。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便于工作開展,市教體局、市人社局聯合成立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次選調工作,市教體局具體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三)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原則;
(四)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四、選調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教研員3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五、選調對象
全省范圍內的公辦中小學校和教研機構中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或教研員。
六、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身心健康,無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2.具有三年以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教育教學或教研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
(二)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1.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溝通協調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撰寫能力;
2.具備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在相對應學段從事本學科教學教研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3.應聘小學語文教研員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4.熟悉崗位所列學科相應學段的各年級教學內容和方法,教學成果突出,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以上綜合類表彰;
獲得市級及以上學科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等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教研員選調崗位計劃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10月9日(含)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9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3.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4.報考擬選調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11日正常上班時間。
3.報名地點:滁州市教育體育局605室。
4.資格審查:報名時現場對報名人員資格等進行審查,條件合格的提供相關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1份(可從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網公告欄下載,報名表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表彰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年度考核表、相關教科研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張。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公開選調。
5.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以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通知為準,請考生持續關注網站信息。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均由市教體局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學科專業知識主要測試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每科滿分100分。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和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按3:7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選調計劃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說課和答辯方式進行,總分100分。設定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需持續關注滁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相關信息。報考者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三)體檢與考察
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為準;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形式確定。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體局組織。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組據實撰寫考察報告。
對體檢和考察出現缺額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察環節分別只遞補一次。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綜合報考者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崗位需求,經滁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選調教研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滁州市教體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等手續。
(五)崗位聘用
根據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用,暫無相應崗位的,高職低聘,其工資待遇按照低聘的職務予以確定。
本公告由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滁州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與師資科0550-3042842
監督舉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體局紀檢監察組0550-3032193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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