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海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海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屬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下屬經費預算管理全額事業單位。經報市委組織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我單位擬面向海南省范圍公開招聘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事項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員1名(管理崗位)。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海南省。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相應工作經歷資格;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報》、《海口日報》和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發布(http://www.hkscl.org.cn/)。信息公布時限為10個工作日。后續招聘相關公告僅在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發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09日上午8:00至10月15日16:00。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進入報名網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69)進行報名。
報名人員需以JPG圖片格式上傳以下材料:
(1)完整填寫《海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下載附件2,本人簽名后上傳);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上傳);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屬于在編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
以上材料在報名結束前上傳完畢,逾期不再受理。
4.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崗位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應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則取消招聘。資格初審合格應聘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項通過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確定。崗位招聘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網站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
報考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天內經本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綜合性醫院進行,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檢時應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應聘人員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考察結果,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天內經本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綜合性醫院進行,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檢時應有紀檢監察人員參與。
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考察和體檢人選及結果在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報會黨組審核后,擬錄人員名單通過海口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市殘聯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委組織部。
(七)擬錄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后,擬錄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報市委組織部核準錄用人員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委組織部出具的錄用核準通知書向市委編辦申領《空崗卡》,并辦理相關進人和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和《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委組織部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98-66214879
監督電話:0898-66210235
網上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6738761、66755323
附件:
海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