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農科院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9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25號)文件精神,結合恩施州農科院2019年度招聘計劃及完成情況,現將恩施州農科院2019年度第二次專項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計劃
本次專項招聘計劃1名,事業單位財政編制,專業技術崗位,玉米小麥研究所科研人員。
二、專項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熱愛農業科研事業,因工作性質為科研一線,需經常下田下基地承擔科研任務和科研生產實踐操作,從事野外田間工作時間長,需具備吃苦耐勞和鉆研精神,創新和動手能力。
(二)具體條件
所要求條件詳細見《恩施州農科院2019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見附表1)。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2019年8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學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5、現役軍人;
6、州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簡稱州人社局)、州農業農村局及州農業科學院網站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發布公告即日起7天。截止時間為當日下午5點整,以郵箱接收到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時應一次性提供完整資料,并以壓縮文件的方式發送到542171943@qq.com郵箱(請對個人發送的文件以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命名)。提供資料如下:
(1)《恩施州農科院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表2),
(2)掃描或拍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登記照。
應聘人員報名應注意以下事項:
(1)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報名,報名與測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測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錯誤填報相關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州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州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報考,但必須征得所在單位(無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應報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書面意見書。
(4)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提交報名表,提前或超過規定時間提交的報名表,一律無效。
(5)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職位報考條件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資格初審:州農科院工作人員在收到報名資料后48小時內進行資格初審,并將結果通過郵箱反饋至應聘人員本人,如有疑問可撥打州農科院咨詢電話0718-8416292
4、資格復審:組織測試的當天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復審時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編制內人員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意見書。
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測試。
(三)測試
1、測試方式和內容:技能操作考評+結構化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密切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及綜合素質。
2、測試時間:測試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在州農科院網站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發布的時間,于測試時間三天以前確認是否參加測試,沒有確認參加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四)體檢
按招聘人數1:1比例根據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五)考核。
根據測試及體檢結果按1:1組織考核,通過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形式重點考核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以及是否存在影響聘用的其他情況。有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六)公示
擬聘對象由州農科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擬定,報州農業農村局研究決定后,將擬聘對象名冊及時報送州人社局在公告范圍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如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根據情況可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七)備案及聘用管理
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招聘規定相關材料遞交州人社局審核備案。以州人社局審核批復的聘用資格通知文件為依據,辦理入職手續。擬聘人員與相關單位建立了人事(勞動)關系的,在州農科院正式聘用前,應自行向原單位辭職或與原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州農科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員,除國家、省政策有特別規定以外,必須與州農科院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0718-8416292
監督電話:0718-841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