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忠縣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4人簡章
來源:忠縣人民政府網
2019-09-27 11:22:46
忠縣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結合《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并報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人數共4名。招聘對象為2019年應屆畢業農村訂單醫學生定向忠縣4人。
三、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9年9月29日上午9點至12點,在忠縣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科報名。聯系人:樂老師、盧老師,電話:(023)54401530。
(二)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
2.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并交復印件。
3.由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健康委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考核采取核查在校綜合表現、學習成績和專業知識問答等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六、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者責任自負。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衛生健康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衛生健康委會同縣人力社保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八、擇崗
考生按照報考的單位類型及崗位,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崗位。若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在校成績的順序,實行高者優先選擇。選擇聘用單位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忠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面試考核成績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經審核后,報縣人社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6周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按合同約定繳納培訓費及違約金。
十一、工作紀律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人力社保局、忠縣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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