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選調公告
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是市政府直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于2019年2月經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推動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的落實;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并提出評價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及指標體系相關工作,對區縣(市)、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營商環境評價工作進行統籌和指導;負責受理、轉辦、跟蹤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協同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等。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文件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對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需增補的7名工作人員面向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公開選調。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原則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人崗相適、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原則。
二、人員管理
列入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三、選調崗位及人數
此次選調崗位5個,選調計劃7名(詳見附件1《2019年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四、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年齡35歲(含35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3.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在新提拔的崗位任滿1年。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截至2019年9月1日。全日制在讀期間(含國外留學學習期間)的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詳見附件3);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本專業目錄的情形時,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考核(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一)發布信息
相關信息公布網站:選調簡章、擬聘用人員公示通過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changsha.gov.cn)和長沙人才網(http://www.cshr.com.cn)公布,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在長沙人才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網站:長沙人才網。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相片。
3.網絡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9:00—10月15日(星期二)16:3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9:00—10月26日(星期六)9:00。
4.考生需在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本人的《2019年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審查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5.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報名表中“誠信承諾”相關內容,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調入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
(三)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30%、崗位專業知識成績占7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各崗位具體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4.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開始,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辦公室(市政府二辦公樓860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并于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申請查分的地點領取查分結果。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
1.進入資格審查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
2.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于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在長沙人才網公布,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的《2019年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的審批表,事業編制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事業編制身份的證明材料。
4.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考核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2.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3.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和考核公告將在長沙人才網公布。
4.考核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5.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6.考核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選調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在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公告將在長沙人才網予以公布。
2.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3.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2.考察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進行。
3.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重點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其“三齡兩歷一身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違法違紀等情況。
4.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九)公示與試用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黨組會議確定為擬調對象,并在長沙市人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長沙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擬錄取批復,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選調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對符合調動資格條件的,辦理調動手續,不符合的,由選調單位將所呈報的材料退回原單位。
(十)調動
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考試選調工作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導和監督,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1.咨詢電話: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辦公室電話:0731-88665303
2.報名技術咨詢電話:長沙人才網電話:0731-84413592/82251153
3.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發展改革委紀檢組電話:0731-88665553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電話:0731-84907975
附件:
1.2019年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2.2019年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長沙市優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