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道縣人民法院選調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全省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的工作要求,確保永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工作順利進行,解決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根據《公務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選調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3〕14號)等文件規定,經院黨組研究決定并報請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同意,面向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公開選調法官助理2名、文秘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
本次計劃選調法官助理2名、綜合文秘1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與對象
在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崗在編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選調對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高的業務水平,身體健康;
②具有公務員身份,并經公務員登記,在湖南省公務員系統工作二年以上,歷年公務員考核均稱職及以上等次。
③年齡在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④本科及以上學歷。
⑤法官助理需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
⑥綜合文秘需有較為扎實的語言文字功底和較強的寫作能力,具備相應法律工作經歷或法律專業的優先考慮。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①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報名、考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辦理選調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2、報名地點:道縣人民法院政治部704辦公室。
3、報名方式:原則上要求報考者到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
4、報名材料:
(1)《道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報名表》或《道縣人民法院文秘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當場審驗后返還本人);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任職文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二)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文應用。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三)資格審查
我院將根據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面試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基本素質、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及具體工作思路等。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選調入圍人選。筆試、面試結束以后,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選調職位入圍人選。
(六)體檢
按照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對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七)考察
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道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合格的,由院黨組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公開選調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調公務員相關規定、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及公告要求,主動接受監督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確保選調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選調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三)縣紀監委駐道縣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選調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聯系及咨詢電話:18207465385(道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道縣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