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23人公告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結合我市市屬事業單位實際,現將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計劃
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共 23名,具體的引進單位、崗位、人數和引進人員條件等具體要求詳見《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和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查詢。
二、人才引進原則
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人才引進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滿足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能適應所引進崗位的工作需求;
3.屬于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對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海外留學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社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驗的計算,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5.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引錄環節;
6.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3年9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行。
7.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須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8.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宜報名參加:
現湖州市(含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內在編人員;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
與崗位推出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引進工作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及相關網站發布。
2.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下午17:00;
報名方式:本次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應依據《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內提供的報名電子郵箱,選擇報考單位和崗位并附相關資料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報名視作報名無效。
3.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主管部門將對通過初審的人員發放入圍通知書,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解釋說明。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原則上不低于引進計劃數的2倍。
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主管部門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考核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將另行通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印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考核
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考核內容和考核時間,具體以入圍通知書為準。
參加考核時,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入圍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考核結果當場公布。
5.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6.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經推出崗位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推出崗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五、紀律與監督
1.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有關信息統一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布。
2.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如遇法定假日,往后順延)向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中心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175933。
3.對涉及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六、政策咨詢
引進崗位信息敬請于工作日時間咨詢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附件1.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附件2.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
浙江省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