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保靖縣選調公告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湘人社發〔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 號)和《保靖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經縣人事領導小組批準,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公開選調范圍
全縣機關及全額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報考人員身份要求為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事業人員。
8、工作經歷均以2019年10月30日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人員;(4)駐村扶貧工作隊隊員;(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6日—10月18日8:0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聯系電話:0743-7728127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年齡、工作經歷等條件必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相符合。報名時須本人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由所在單位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教師參加公開選調須經教體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上的學歷驗證報告和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張。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2、資格審查
公選領導小組會同人社、編制、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
準考證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在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
3、面試
開考比例原則為選調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公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察
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審查考察對象的基本信息、編制性質、人員身份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以及遵紀守法情況。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對象,只遞補一次。
5、公示和調動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公選領導小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
6、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人事工資關系。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7、特別提示
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參加公開選調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凡經研究決定被公開選調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交接,按時到公選單位報到上班。同時將組織、人事、工資等關系一并轉入公選單位。公開選調期間,不得擅自脫離工作崗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