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選調11人公告
來源:
2019-10-09 10:48:37
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服務中心、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嵩明縣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嵩明縣招商服務中心面向全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縣范圍內選調符合崗位條件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教育體育系統、省批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除外)在職在編工作人員11名(工勤人員除外)。
二、 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 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4. 身心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5. 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詳見《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形
1. 按照有關規定服務期未滿最低年限的;
2.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 曾被開除公職的;
4. 近3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 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根據報考崗位,直接到選調單位報名,報名的同時由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崗位擬選調人數須達到2:1的比例該崗位方有效,未達到比例的,相應削減崗位選調數或取消該選調崗位。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后續經歷業績評價及面試環節。
2.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5日08:00至10月21日17:30止(工作日)。
3. 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表》(附件2);
(3)《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3);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1份;
(5)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工作經歷證明(聘用文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
(二)經歷業績評價
經歷業績評價評分分值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其中:學習教育經歷20分、工作及任職經歷30分、工作業績及其他50分。各選調單位經歷業績評價按照崗位要求有各自的評價指標。經歷業績評價評分由嵩明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根據經歷業績評價標準對考生進行評分。
(三)面試
面試以演講答辯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經歷業績評價完成后,由選調單位電話通知考生面試相關事宜。演講答辯人員抽簽確定演講順序,依次進行演講答辯。演講答辯注重實績實效,圍繞崗位職責目標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關系、自我認知、舉止儀表、應變能力及解決問題能力。
綜合成績=經歷業績評價得分×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報考人員經歷業績評價得分、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嵩明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考察、體檢
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若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經歷業績評價分數高者進入;若經歷業績評價分數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考察及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由用人單位組織對進入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擬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完后根據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安排到縣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擬選調人員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在嵩明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自愿放棄的參選人員,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相應空缺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四、 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實、準確,報考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對選調工作期間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試或選調資格。報名時簽署《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四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報名承諾書》(附件4)。
(三)參加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如有違反選調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和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五、 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通過本次選調入選的事業人員所報考的事業單位還未進行崗位設置或崗位設置所設職稱系列與報考考生現聘專業技術職稱不相匹配的,需服從調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的相關規定。
本公告由嵩明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中共嵩明縣紀委駐政府辦紀檢組:0871-67921230
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
附件4嵩明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人員人員報名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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