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公安局招聘駕駛員3人簡章
2019年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公開招聘駕駛員招聘簡章
為全面加強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烏蘭察布市公安局留置看護監管中心急需大型客貨車駕駛員。經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招聘駕駛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為市公安局留置看護監管中心,共招聘大型客貨車駕駛員3名。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5.具有駕駛大型客貨車資質(即具有A2及以上駕駛本);
6.具有烏蘭察布市戶籍(2019年9月1日前為烏蘭察布市戶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烏蘭察布市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安機關現在崗警務輔助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因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解聘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警務輔助人員;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直接登陸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上午8:30—10月11日下午17:30。報名與交費同步進行。報名交費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11日下午19:00。報考費70元/人(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人),完成繳費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經歷(從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專業等);入伍、工作起止時間及工作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
4.應聘人員在對所填報的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并打印《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特別提醒:本次招聘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名通過后,姓名和身份證號以及其他信息提交后將無法修改。應聘人員報名后請及時打印《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用于資格審查、技能測試、體能測評程序,必須留存)。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在技能測試之前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主要審查考生的戶籍、年齡、學歷、駕駛證情況;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3.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4)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5)A2及以上駕駛本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五、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技能考察主要考察駕駛技能,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在(http://www.wmpta. org.cn)另行通知。
3.技能測試實行百分制,成績當場公布。
六、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 體能測評內容為100米跑。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實行。
3.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4.體能測評實行百分制,成績當場公布。
5.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60%+體能測評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算。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上公布。
七、體檢和政審
1.體檢在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上另行通知。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實行。
3.有紋身的,不予聘用。
4.擬聘用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政審
1.政審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
2.對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政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 政審不合格導致名額空缺的,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須在招聘期間內保持通訊暢通,一天內三次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市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體檢、政審情況,按照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上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實行實名舉報,不受理匿名舉報。
(二)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三)市公安局對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首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含試用期六個月,實習期六個月)。
(四)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在公安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九、薪酬標準
警務輔助人員試用實習期內發放基本工資2158元/月。試用實習期滿后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并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十、其他
(一)建立考試誠信檔案。應聘人員要慎重報考,除資格審查外的其他環節放棄的應聘人員,記入誠信檔案。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次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mpta. org.cn)上公布,請予關注。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電話:0474-8980051(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4-8246513(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474-8980041(烏蘭察布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