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蕪湖縣總醫院招聘17人公告
來源:合肥市第三人民醫院
2019-10-10 15:56:33
2019年蕪湖縣總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9年蕪湖縣總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數共17名(系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具體崗位情況詳見《2019年蕪湖縣總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組織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各環節由蕪湖縣總醫院具體組織實施,中共蕪湖縣委組織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蕪湖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四、信息發布方式
招聘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考試合成總成績、體檢、考察和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等相關信息在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hx.gov.cn)、蕪湖縣醫院網、蕪湖縣中醫院公眾號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
五、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3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六、招聘步驟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蕪湖縣醫院門診四樓接待室。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補報。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
3、《蕪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縣總醫院安排專人對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核,資格審查通過的準予報考。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規定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少數專業緊缺崗位,經蕪湖縣總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也可開考,但其報考比例不得低于2:1),否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21日下午16:00前到原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報考人員需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相應證明后方可減免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二)統一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招聘筆試內容為:西醫類考《醫學專業知識》,主要包括基礎醫學知識、臨床醫學知識;中醫類考《中醫內科學》。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的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50分。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根據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及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四類人員)參加此次招聘的,需在筆試后的3天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送至蕪湖縣醫院門診四樓接待室。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hx.gov.cn)、蕪湖縣醫院網、蕪湖縣中醫院公眾號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其筆試成績每門科目增加2分。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9年10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蕪湖縣醫院門診四樓接待室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因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繳費確認地點:蕪湖縣醫院門診四樓接待室。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知識面及儀表氣質等方面情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需達到當日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單位參加某一面試考場的考生為2人或不足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并在面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于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依據有關政策減免費用(手續與筆試相同)。
3、考試總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醫學專業知識》或《中醫內科學》)*0.6+面試成績*0.4。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縣總醫院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蕪湖縣總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蕪湖縣醫院網、蕪湖縣中醫院公眾號向社會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017年版),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相關事宜
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只在蕪湖縣人民政府網站、蕪湖縣醫院網、蕪湖縣中醫院公眾號上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上述網站。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筆試、面試環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紀檢監察全程參與監督。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蕪湖縣總醫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蕪湖縣總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553-2599194(縣醫院辦公室)0553-8811589(縣中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553-2567825(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蕪湖縣總醫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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