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濟南萊蕪區公益性崗位招聘126人公告
2019年萊蕪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19]9號)關于加大對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支持力度的要求,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社發〔2017〕39號)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
公益性崗位招聘對象是萊蕪區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認定的下列人員:
零就業家庭(含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以下簡稱“4050”人員)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特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成年后孤兒。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招聘擬安排崗位126個:區政府及其部門開發的社會公共管理的輔助性服務崗位;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的工勤服務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個人報名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向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現場填寫《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認定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個人身份證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2、其他證明材料
(1)屬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其他家庭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2)屬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3)屬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離婚或者喪偶證明。
(4)屬殘疾人的還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屬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交零就業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畢業證》、《報到證》等相關材料。
(6)屬登記失業的成年后孤兒的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證明。
注:如同時具備以上多種身份的人員需提供所有證件材料,作為錄用時的重要依據。
3、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2日—10月20日
4、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二)確認資格
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確認。
(三)考察錄用
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會同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采取考試、面試、走訪等適當形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考察錄用。
(四)公示錄用
用人單位確定擬招聘錄用人員后,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及時打印出《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擬聘人員公示》,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以適當的方式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辦理招聘錄用手續后,應及時通知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四、工作期限、勞動合同、待遇
(一)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的從業期限為:除自首次上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的就業困難人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在公益性崗位工作期滿后仍難以就業,且工作期間考核優秀的女性45周歲、男性55周歲以上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審核、公示,省人社部門備案后,可適當延長工作期限,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延長工作期限內只給予崗位補貼。
(二)勞動合同
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由聘用單位與被聘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對被聘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裝入本人檔案。
(三)待遇
1、在崗期間待遇:符合條件被錄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由用人單位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并由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用人單位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后,按照工傷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參照企業職工的待遇標準,給予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
2、退出后待遇: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到期退出后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女性50周歲,男性60周歲)的,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五、其他
本招聘簡章由萊蕪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228210、6228209。
萊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