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招聘25人公告
來源: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12 14:36:44
2019年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招錄25人,報名時間為10月16日—18日,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為綜合能力測驗。歡迎加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筆試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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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10月16日—18日)
2019年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以及遼寧省關于組建留置看護隊伍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決定,市公安局所屬的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看護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事業編制人員25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35周歲(含)以下,即為1983年10月11日(含)至2001年10月11日(含)期間出生的。
4、丹東戶籍的應往屆畢業生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丹東市公安局及各縣(市)區局所屬的輔警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并連續參加公安機關輔警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6、丹東戶籍的退伍軍人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應聘崗位為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專設崗位的,本人條件應符合丹政辦發[2015]54號文件的規定。
報考者的年齡、戶籍、學歷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計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經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的人員,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3、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4、現役軍人、報名時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應聘。
5、在讀的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應聘。
6、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沒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的。
7、國家法律法規和省里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步驟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具體按下列方法和步驟組織: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人員崗位信息通過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dandong.gov.cn)官方網站統一發布。招聘公告和各個招聘步驟的安排以及進入下一個招聘步驟人選的公示等,以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統一發布的內容為準。
(二)資格初審和報名
1、資格初審和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資格初審和報名地點: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3、資格初審和報名方式:資格初審和報名同時進行。
4、繳費要求:每名應聘人員交考務費50元人民幣。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應聘者,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審核原件、上交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應聘者,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或鄉鎮扶貧部門開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審核原件、上交復印件),在報名時到市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免考務費手續。
5、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市公安局負責。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攜帶《2019年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2)、《2019年丹東市留置看護與公安技術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詳見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退伍證、戶口簿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類證書證件的原件,以及資格條件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每份證件需提供1份復印件)。《報名表》和《準考證》照片要求為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照片須為同一底版,打印紙均為A4紙。
6、學歷認證:資格初審時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必須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網址為:https://www.chsi.com.cn)。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需要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中國駐外大使館相關證明材料。省委黨校舉辦的大專班、本科班和在職研究生班,中央黨校委托省委黨校舉辦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黨校舉辦的大專班的學員,取得黨校函授教育和在職研究生教育學歷,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經省黨校系統學歷教育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驗印、并加蓋遼寧省黨校系統證書專用章的畢業證書。
7、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每個崗位的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達不到1:2時,將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為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專設的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2)應聘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資格審查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等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
(3)《報名表》和《準考證》內容要規范準確。應聘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表》和《準考證》中的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能漏填或錯填。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要填寫全稱。崗位代碼為報考人員所報崗位的依據,如果應聘人員填報的崗位代碼與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相符合的,按崗位代碼認定。
(4)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要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以便招聘組織部門與其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綜合能力測驗。筆試試題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考試時間:應聘人員于2019年11月4日以后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考場、準考證號碼等信息。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3天后,應聘人員通過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個人筆試成績,同時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4、按招聘崗位計劃與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人選。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最后一名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同時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
(四)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
面試前,進入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試環節的應聘人員,要集中進行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主要審驗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審核結果至少需要兩名審核人員簽字確認。
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詳見附件4)。體能測試各項結果均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測評測試均以現場測評測試結果為準。
對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的崗位,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報考同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按招聘崗位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向社會公示。
2、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分析、應變協調、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按筆試、面試加權后的總成績和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面試成績也并列的,通過再次面試確定。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2、體檢
(1)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在市人社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3)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承擔。
(4)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5)應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政審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遼寧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遼人社發[2013]28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七)公示
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舉報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對舉報的問題查有實據,所涉及到的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舉報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在空缺崗位面試合格人選中依次遞補,遞補僅限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15—3192715
丹東市公安局:0415—2103295
舉報電話: 3192890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東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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