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3人公告
來源: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21 10:25:34
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3人,報名時間為10月29日9時— 17時,筆試時間為11月9日上午9:00—11:30,筆試內容為《綜合應用能力》。歡迎加小齊微信(chinagwy6)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綜合應用能力》知識復習教材推薦:
資料推薦:最新版事業單位考試一本通
提醒:現場報名(10月29日9時— 17時)
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市級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優化市級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具體崗位及人數
?。ㄒ唬┯萌藛挝弧⒕唧w崗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ǘ﹫竺Y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研究生專業參考《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
二、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ㄒ唬┻x調范圍
溫州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ǘ┵Y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作風優良,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條件;
3.近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除試用期年度考核為不確定等次外);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 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或涉及機構改革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考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時間:10月29日9時— 17時
地點:溫州市人才大廈(溫州市鹿城區學院中路5號)2樓
報考人員登陸溫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溫州人才網http://www.wzrc.net(以下簡稱相關網站),下載報名表(附件2)填報個人信息,攜帶報名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后,由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2.選調計劃取消的,請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于10月30日到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
3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11月6日9時—11月9日9時
?。ǘ┕P試
1.考試時間和科目:
11月9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
2. 經批準,選調單位可以筆試、面試單獨命題,單獨命題情況詳見附件1。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陸相關網站查詢。
?。ㄈ┟嬖?/div>
面試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考生須在面試前3天,向選調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對象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考核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調動
選調單位根據體檢和考核等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選調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選調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告知事項
1.在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2.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本次選調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
5.本公告相關事宜,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并及時登陸查詢。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