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臺州仲裁院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2人公告
來源:臺州市人才網
2019-10-21 16:12:18
臺州仲裁院2019年10月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臺州仲裁委員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于1998年11月由臺州市政府組建成立,是我市唯一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經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民商事仲裁機構。下設臺州仲裁院,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職責
(一)仲裁秘書崗位(1人)
崗位職責:
1.仲裁案件審理的程序管理和服務工作;
2.協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審理工作;
3.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工作;
4.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拓展崗位(1人)
崗位職責:
1.仲裁案件接待、咨詢、受理工作;
2.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以及仲裁調解工作;
3.協助仲裁秘書和仲裁庭送達、外出調查等工作;
4.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2.仲裁秘書崗位要求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已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證書或熟悉辦案流程者優先錄取。業務拓展崗位要求外語、金融學、國際貿易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法律情懷,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優秀的溝通、學習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應聘流程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1日—10月31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臺州仲裁委員會(臺州市椒江區廣場南路50弄4號金順商務大廈3樓;聯系電話:0576-88098899;郵箱:tzac_1998@163.com)。
3.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①《臺州仲裁院公開招聘報名表》;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與考試
本單位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統一安排考試,考試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錄用
通過筆試、面試,且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錄用后作為編制外用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工資按本單位編制外用工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臺州仲裁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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