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省沈陽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招聘70人公告
來源: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22 17:33:24
沈陽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等規定,經沈陽市政府批準,沈陽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名體育教練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熱愛體育教練員工作;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具有事業單位身份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應聘。
在崗人員報考,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為18至40周歲(即1978年10月29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日期和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崗位信息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shenyang.gov.cn)和沈陽市體育局網站(tyj.shenyang.gov.cn)發布。
(二)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現場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9時至2019年11月7日17時。
2.報名地點:沈陽市全民健身中心3A層會議室(沈陽市和平區南三馬路61號)。
3.報名材料:考生報名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及電子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相關專業運動員經歷、專業運動員成績以及所帶運動隊成績等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填寫報名信息。
招聘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 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現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材料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綜合實踐教學考試和筆試兩個環節。
1.綜合實踐教學考試
綜合實踐教學考試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實際操作能力。綜合實踐教學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20分鐘,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2.筆試
筆試通知及參加筆試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沈陽市體育局網站公布。筆試內容為體育運動訓練專項知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均為客觀性試題,滿分為100分,不設合格分數線。
按照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1:2的比例,依照綜合實踐教學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綜合實踐教學考試人員的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筆試。對綜合實踐教學考試后未達到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參加筆試。筆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筆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3.加權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實踐教學考試、筆試成績按6:4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考生的總成績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沈陽市體育局網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綜合實踐教學考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綜合實踐教學考試成績也并列,采取綜合實踐教學考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沈陽市體育局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五)考察
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的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考生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考生自報名至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綜合實踐教學考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綜合實踐教學考試、筆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政策咨詢電話:024-23876146
(二)報名咨詢電話:024-23876146
(三)紀檢監督電話:024-22539026
(四)電話咨詢時段:9:00-11:30,13:00-17:30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體育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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