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和《石首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就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及人數
(一)行政編制公務員職位5名
1、市委組織部機關工作人員4名;
2、市政協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1名。
(二)公益一類事業編制職位1名
市黨員電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對象
行政編制職位面向石首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公開選調;事業編制職位面向石首市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選調,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新機制、非新機制教師(省招教師)不在此次選調范圍之列。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從鄉鎮選調的公務員應當具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不包括掛職、借調時間。在計算工作經歷時,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四)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身份等條件(詳見附表1:《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四)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選調職位;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8日8:30—10月31日17:30;
3、報名地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表樣見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及其他重要證明資料的原件、復印件(1份);
(4)基層工作經歷和本人公務員、事業在編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根據選調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調人員名單。報名期間,各選調單位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組織公開選調
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公開選調實行差額選調。根據當前我市干部隊伍實際,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超過選調職位數,即可進行公開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履歷分析、考察等方式進行,按照筆試占30%、面試占40%、履歷分析占10%、考察占20%的比例實行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
1、筆試。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選調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由選調單位組織。各選調單位根據筆試成績按N+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由各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3、履歷分析。履歷分析由選調單位組織。履歷分析的對象為參加面試的人員。履歷分析主要是對選調人員的學歷、經歷、年度考核、工作業績、獲獎表彰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量化評分。具體量化評分操作細則由選調單位根據職位特點要求和比選擇優的原則研究制定并在本單位對外公布;
4、考察。選調單位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發布考察預告、組織測評、座談了解、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等相關程序進行。考察工作堅持以實干論實績、從實績看德才,以干事創業為中心,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各選調單位等額確定擬選調初步人選,并組織選調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列入擬選調正式人選。
(五)討論決定與公示
1、討論決定。各選調單位根據考生的考察情況、綜合成績排名、體檢情況及選調職位要求,集體研究決定呈報擬選調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確定擬選調人選時,要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簡單地以分取人;
2、公示。由市委組織部和選調單位將擬選調人員分別在石首門戶網、今日石首和石首先鋒微信公眾號、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及選調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選調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反映或者有舉報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市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試用通知。對有舉報反映查證屬實影響選調錄用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綜合成績排名重新研究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
此次選調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選調人員試用期內的工資待遇在原單位領取。
(七)辦理正式調動
選調試用期滿,選調人員考核合格且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集體研究呈報,市委組織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選調調動手續。試用期選調人員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呈報書面鑒定材料,市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不予選調錄用手續。試用期滿,出現不予錄用選調試用人員的,不遞補試用。
五、紀律監督
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由市紀委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716-7815745,7819729;市委組織部0716-12380、0716-7819989。
附表1:《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附表2:《2019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